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J0109G240412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延寿县东亮珠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寿县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延寿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延寿县东亮珠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延寿县加信镇、中和镇;
2.3项目规模:延寿县东亮珠河治理工程;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提交勘测设计成果;
2.5招标范围:包含勘测、完成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及其相关服务;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最高限价:不高于项目批复数的100%做为最高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2.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至少配备4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 15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8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延寿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18945019888
招 标 人:延寿县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延寿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51-5302461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6602102
电子邮件:xmhcxmgl@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