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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曙光沟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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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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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4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曙光沟治理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曙光沟治理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河道清淤长度约1.8km,清淤治理工程及相应附属工程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防洪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其他专项咨询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项目管理:完成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规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全过程造价咨询: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竣工结算审核;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步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及其他建设单位需要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4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5防洪影响评价完成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6环境保护工程:完成本项目环境保护工程;

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对本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8)其他专项咨询服务:根据实际发生的其它专项咨询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为:253.75万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45.51万元、工程监理:37.31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14.43万元、水土保持咨询服务:18.46万元、防洪影响评价:20.3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3.10万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35.00万元、其他专项咨询服务:19.56万元)。

2.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全过程造价咨询: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工程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以上拟派人员须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3年12月到2024年0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可不提供上述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5本次招标不对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防洪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其他专项咨询服务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工程监理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04031600分至20240411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4.4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3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荣进街 64 号

人:倪春博  

   话:13703648223

招标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A座405室

人:李思楠

   话:0451-82362606

电子邮件:hljzzzbgs@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