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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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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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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发[2023]237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发[2023]299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发[2024] 60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

2.3建设规模:沿翔安大街、安萨路敷设DN1400污水管线,采用3PE防腐管,沿线与原有已建污水管线连接。主要工程量:3PE防腐管8111米,顶管1070米,带压开口8处,带压封堵12处,球阀22个,排气阀6个,PE100给水管797米,阀井27座,混凝土道路2928平方米,移植乔木591株,灌木17株,绿篱9633.5平方米,种植乔木62株,亚乔木22株,灌木37株,绿篱84.5平方米,花卉2254平方米,草坪618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共计916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85日历天,本项目保修阶段服务期限2年,731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2.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注: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配备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2人。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培训证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监理机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

4.1 获取时间:2024 04 03 17:00   2024 04 12 0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33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04 24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 04   24  09 00

8.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大庆市龙凤区秀水路3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0459-69955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0459-897333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建设大厦   

    话:0459-6298779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