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14G2403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2024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木发改审批〔2023〕69 号)、《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2024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木发改审批〔2023〕7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杜士贵小区、木兰县木兰镇唐楼小区、木兰县木兰镇齿轮厂小区、木兰县木兰镇水产集资小区、木兰县木兰镇紫金花小区、木兰县木兰镇环保小区、木兰县木兰镇公安局家属楼小区、木兰县木兰镇祥瑞集资楼小区、木兰县木兰镇李库楼小区等小区院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杜士贵小区等9个小区共有住宅楼10栋,总用地面积16891.17㎡,总建筑面积33410.76㎡,本次改造楼房本体及小区基础配套设施。主要改造内容为:剔除破损饰面并抹灰找平2440.23㎡,新建屋面混凝土梁1256.71m,屋面保温6810.81㎡,屋面防水6956.88㎡,拆除并新建屋面彩钢板5293.84㎡,外墙保温14489.26㎡,外墙粉刷15613.10㎡,楼梯间粉刷走廊墙面修补、粉刷12341.28㎡,楼梯扶手维修1075.00m,更换单元门34.00樘,楼梯间窗更换162.00樘,雨漏管更换1363.00m,檐沟591.67m,屋面档雪装置599.60m,屋面烟道(维修或新建)132.00个,老虎窗58.00处,楼梯间照明设施117.00盏,拆除并新建雨棚274.00㎡,室外台阶散水(维修)165.56㎡,楼梯间线缆梳理10.00项,屋面防雷9.00项,单元对讲32.00套,燃气工程391户。新建沥青路5927.87㎡,铁艺大门6座,粉刷大门1座,人行小门2座,人行门禁系统7套,车辆管理闸机系统2套,围墙18.4m,化粪池新建或更换7个,清掏化粪池1个,室外排水管线839m,污水井12座,污水检查井(清掏维修)28座,庭院照明18盏,健身器材2组,施划地面停车泊位线56.7㎡,庭院安防监控9个,监控设备3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0个,充电桩配电系统4套。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总工期:12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4516212.8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1-570837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A座2309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2419888
邮 箱:heilongjiangtaihe@163.com
日期:2024年3月19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