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LKC0603G2403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虎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鸡农局函[2024]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虎林市农业农村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与监理平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0.0万亩,其中水田 18.0万亩、旱田2.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渠道工程:农渠衬砌236条,总长度87.606km;排水工程:沟道护砌23条,总长度35.560km;建筑物工程:新建建筑物944座,其中方涵645座,圆涵299座。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477条,长388.101km,其中机耕路(水泥混凝土路面)72条,长123.341km,生产路(砂石路面)405条,长264.760km。其他工程:晒场工程:规划晒场11处,总面积77000㎡
2.3服务期限:2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03月 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4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虎林市虎林镇、杨岗镇和阿北乡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2.5.1标段详情:
一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二标段:监理平行检测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执业规范、服务规程、成果文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含竣工验收后对工程各部分实体进行检测)并形成检测结果报告、监理平行检测
2.8设最高投标限价:165万元
2.8.1标段投标限价:
一标段:115万元
二标段: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在施工现场建立实验室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或岩土工程)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师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人对两个标段进行兼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对两个标段进行兼投的,其所有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开标。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虎林市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虎林市文化路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467-6159758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珑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604871326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园林8门市
邮 箱:lkxm2024@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