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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地质灾害勘察与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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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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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地质灾害勘察与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海发改审【2023】156号,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地质灾害勘察与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
2.3建设内容:1.柴河林业局黑牛背林场路旁崩塌;2.长双公路433km处崩塌;3.大海林林业局八一雪场东300m处崩塌;4.柴双公路91公里处崩塌;5.柴河镇公路沿线等9处崩塌
2.4招标控制价:3775.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施工费3391.98万元,临时工程费65.65万元,地质灾害设计费153.22万元,地质灾害勘查164.64万元。
2.5计划工期:2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地质灾害勘查、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 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可研报告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其中:(1)地质灾害勘查、 地质灾害设计要求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 (2)工程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地质灾害勘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③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④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3.3.1施工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近 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3.2设计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师 2 人以上,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3.3.3地质灾害勘查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师 2 人以上,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3.3.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并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 质、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专业职称, 安全员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作专业职称要求),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并证企相符。
以上所有人员要求证件均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 和联合体参与 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等级;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注: 联合体投标的单位,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11时00分至2024年3月18日上午11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453-7333302
招 标 人: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3-73333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小区12栋1层9号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1980453491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