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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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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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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ZB-20240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农业农村局哈农复[2024]10号文件关于方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方正县农业宣传教育和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6万亩。其中,水田1.5万亩,旱田0.1万亩;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2.3建设地点:方正县

2.4检测服务期限: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2.6本项目检测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21.84 万元。

2.8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3个月(202312-20242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1月1日-2022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3617时00分至 2023313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327 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327 9 时30 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后果自负。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方正县农业农村局

人:先生

   话:0451-57116073

人:方正县农业宣传教育和项目服务中心  

   址:方正县

人:先生

   话:0451-571274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2室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546263972

电子邮件:hljtaig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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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