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403G2402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卫生局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3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卫生局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4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文秀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5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文秀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6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汤原农场育才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7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汤原农场育才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8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汤原县振兴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19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振兴住宅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2024〕20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补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汤原县;
2.3建设规模:汤原县卫生局住宅小区(卫生局小区1号楼、卫生局小区2号楼、联通住宅楼、三百住宅楼、药监局住宅楼、农贸市场综合楼,共计6栋楼,总户数494户,总建筑面积33920.43㎡)、汤原县文秀小区(文秀小区1号楼、文秀小区2号楼、文秀小区3号楼、文秀小区4号楼、文秀小区5号楼、文秀小区6号楼、文秀小区7号楼、文秀小区8号楼、文秀小区9号楼、文秀小区10号楼。共计10栋楼,总户数471户,总建筑面积39807.72㎡)、汤原县汤原农场育才住宅小区(汤原农场育才小区2号楼、汤原农场育才小区3号楼、汤原农场育才小区4号楼,共计3栋楼,总户数90户,总建筑面积8535㎡)、汤原县振兴住宅小区(振兴小区1号楼、振兴小区2号楼、房开五公寓、物资局住宅楼、环卫公寓、世纪家园高层、发行住宅楼。共计7栋楼,总户数476户,总建筑面积43851.77㎡),合计4个老旧小区,共计26栋楼,总户数1531户,总建筑面积126114.92㎡;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前期所需数据测量整理收集等工作内容;
2.6.2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投资金额4891.6万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81.26万元(其中设计费154.08万元,约占项目比例3.15%;造价费39.13万元,约占项目比例0.8%;监理费88.05万元,约占项目资金比例1.8%;本项目以实施阶段的占建筑安装招标控制价的资金比例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3.2.2工程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4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到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有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5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低于《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明确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3.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到2024年03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4-7623832
招标人: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中华路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3503691987
招标代理机构: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新府胡同1号门市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54-822767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