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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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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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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JL0405G24022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桦南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佳农局函〔202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南县农业农村局,现对本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桦南县石头河子镇义和村、仁和村、林和村和马家村

2.3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共281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控制价:1432232.72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兼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按照评审结束的时间顺序,在先评审完成的标段上,确认其中标后,可以继续参加本项目其它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再次中标本项目其它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01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需满足本项目需求,承诺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需求配备相应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17:00时至2024年03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7.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事项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桦南县桦兴路1号

联系人:窦先生

电话:0454-62362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66号 

联系人:周女士

1750454263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