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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民益家园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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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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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民益家园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3G240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呼兰区民益家园小区项目已由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呼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民益家园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呼兰区呼兰街道新民路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宗地坐落于东至用地界、南至新民路、西至规划教堂路、北至教堂路。本项目宗地总面积28267.8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80不低于1.00,地上建筑总面积7915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普通商品住房,公用设施用地;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呼兰区民益家园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采取1+N模式,即工程项目管理+N1工程勘察+N2工程设计+N3工程造价咨询+N4工程监理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工程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施工组织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造价、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等其他管理;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内容,包括地质初勘(若有)、详勘,并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若有)、方案设计(若有)、初步设计(若有)、概算书(若有)、施工图设计、项目决策咨询、竣工图编制(若有)、配合竣工图审核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与本项目竣工图相关的技术服务,并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2.6.4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的咨询服务,并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

2.6.5工程监理: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41.66万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费136.00万元、工程勘察费96.00万元、工程设计费:324.16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165.18万元、工程监理费220.3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3.1.2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4工程造价咨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5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2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2拟派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3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4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5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2.6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各专业的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③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拟派本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各专业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勘察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勘察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但针对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不低于《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标准数量配备,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增加的监理人员应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4个,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工程项目管理)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261600分至2024219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方案的内容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崔女士、陈女士,联系方式:0451-82663366 转 8011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57324641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人:哈尔滨呼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和平街房产职工食堂楼二层

人:孟祥宇

   话:0451-8812222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系人:陈淑梅、崔娜 

 话:0451-82663366 转 8011

电子邮件:hljzhongguan@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