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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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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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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佳发改环资[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巨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辖区内各重点断面点位及入河排污口处。(具体位置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规模:
2.3.1建设36个入河排污口、10个国考断面安装视频监控,共计46套。
2.3.2制作入河排污口监管二维码,共计502套。
2.3.3建设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分析、入河排污口综合管理及入河排污口核心业务管理各1套。
2.4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服务期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4月11日,总服务期45日历天。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9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招标服务内容:
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5.2施工(含采购)招标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2施工(含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56.73万元(其中设计费:11.4万元,施工(含采购)费:845.3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适应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或者设计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3.3.1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2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亮
联系电话:0454-7603009
招 标 人: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67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7454056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巨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汇智外滩金邸603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80100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