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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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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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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QT-2024002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20231229日《关于两个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拟对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改造IV-1IV-2道线路,改造后线路直线长度为1104m1072m,为集装箱换装区,满足整列集装箱换装条件,吊下存箱能力为474箱;拆除IV-3道至IV-75条线路,拆除IV-3道南侧站台及仓库,新建硬化面3200m2;在既有IV-4道原位新建宽轨机车走行线1条,牡丹江方向设机待线1条,有效长50m;新建机车走行线至IV-8道间新建正面吊作业面21000m2,存箱能力为153箱,新建正面吊库330m2。延长IV-8IV-9道换装线路,延长后有效长为990m1025m,新建龙门吊硬化面7200m2,存箱能力为153箱。龙门吊走行轨及滑触线随换装线路同步延长。

2.2建设地点:绥芬河。

2.3招标范围

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所包含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至项目初步验收完毕并开通运营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

3.2.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承担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业绩要求:3年内(20211月至20241月)具有承担铁路新建或改建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业、未被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

3.7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当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联合体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24112日至2024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2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3 招标文件获取后,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注册,录入完整的企业信息以便开标时使用。(注:已办理过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22800分至2024228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22830分,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

邮编:154002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46133219

电子邮件:jmstlgcgl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账号:169002259304    

 

202411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