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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大连池市和平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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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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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大连池市和平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3年五大连池市和平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市农字【2023】13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农业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川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L1101G231011001001,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

2.2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质保期结束

2.3项目规模:完成2.9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灌溉排水工程(石笼谷坊10座、沟头石笼防护7座、排水沟护砌15.53km,圆涵24座,方涵22座,过水路面13座)、道路工程(砂石路38.39km)、其他工程(晒场13100m²)等。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控制价:54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中明确不得在省内从事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载时间为2023年10110000分至2023年1019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费为0/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2开标时间为2023年11100900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黑河市通江路12号,黑河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6-6385002

人:五大连池市农业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6-63223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川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河市合作区龙滨路268号                                 

联系人:鲁先生                     

 话:0456-6100157      

 

 

 

 

2023年1011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